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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奎:扎紧国防大数据的安全篱笆

  大数据时代正向我们走来。大数据的广泛运用正在深刻影响和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和思维方式,也推动人类战争形态和作战样式加速演变。正因为如此,世界主要军事强国纷纷把目光投向大数据技术的研究与运用,抢占军事竞争新的制高点。

  在看到机遇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大数据是一把“双刃剑”,我可用,对手也可用。作为一种特殊的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大数据规模庞大而且高度集中,在网络空间中容易被“发现”,也更容易成为低成本、高收益网络攻击的首选目标。敌方可能通过大数据技术获取我国防敏感信息,分析印证和评估我军事能力,并采取有针对性地反制措施,或是对我关键敏感的国防信息进行篡改、伪造,通过控制关键节点放大网络攻击效果。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大数据蕴含着巨大的动员能量。比如,马航MH370失联事件发生后,全球著名的高分辨率商业卫星影像数据提供商——美国数字地球公司几乎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利用其Tomnod软件平台动员了全球数百万科技志愿者来寻找失联航班,提供MH370失联区域数据和高分辨率卫星图像等大量信息。美国数字地球公司所展现的这种巨大的全球动员能力,如果仅仅被用于人道主义目的,那无疑是人类的福音,但是如果用于针对某个特定国家的政治目的,违背人类社会的科学伦理,那就非常可怕了。

  由此可见,在大数据时代,如何确保海量的国防信息数据的安全,已经成为维护国家安全的核心命题。

  首先,树立“数据主权”观念,强化数据安全防范意识。深刻认识国防大数据对于维护国家安全、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战略支撑作用,既要牢固树立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思维,更要强化数据安全意识,强化对国防大数据的精确管理,防止国防大数据资源的流失与滥用。

  其次,突破关键技术瓶颈,强化自主可控。针对国防大数据分散存储、多头管理、共享应用等特点,加快海量数据挖掘与预测分析、数据融合与集成技术、数据可视化分析、数据安全管理与防护等关键性支撑技术的自主开发和应用,加强身份认证、授权、访问控制和数据应用系统的功能集成,掌握一批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尽快改变在大数据运用核心技术上受制于人的被动局面,确保在技术上的“自主可控”。

  再次,健全国防大数据安全防护的制度机制,从法制层面深入研究国防大数据运用的责任主体、建设标准、安全风险,明确知密范围、保密措施和保密要求,切实加强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军工科研生产等信息的保护。完善国防大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分发的安全管理标准和制度,强化国防大数据从产生、加工到安全访问的全流程控制,建立等级防护制度和数据监控制度,健全大数据行业贯彻国防要求制度,完善身份认证、授权、访问控制等安全保密措施,从制度层面筑牢国防大数据的安全防线。

  (作者:徐奎,系国防大学战略教研部国防动员教研室副主任)

责任编辑:陈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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