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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数据产业用地审批走“绿色通道”

  1月4日,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印发《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积极保障福州大数据产业用地的五条措施》,支持福州市建立国家大数据综合创新实验区和国家大数据产业核心区,提升省会城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支撑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

  加强土地规划支持。支持福州市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在规划主要指标分配时予以倾斜,适当增加建设用地总规模,减少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今后福州大数据产业规划用地指标如有不足,将由省国土资源厅帮助协调指导解决。

  计划指标应保尽保。支持福州市根据大数据产业发展节奏和时序,及时安排下达年度计划指标。省及省以上的大数据产业项目用地指标由省国土资源厅统筹保障,一般项目用地指标由福州市安排。大数据产业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如不足的,在符合规划、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由省国土资源厅统筹保障,应保尽保。

  用地审批开辟绿色通道。福州大数据产业的项目用地可单独组卷,开辟绿色通道。对符合报批条件的,即报即审,即审即批,提高报批效率,促进项目及时落地。

  补充耕地指标优先安排周转。对福州大数据产业新建项目,尤其对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较多、本地已完成年度补充耕地任务但暂时难以安排补充耕地落实占补平衡的,经地方政府申请,省国土资源厅审核后,先从省级补充耕地指标储备库中安排补充耕地周转指标,先行落实占补挂钩,周转指标2年内返还。

  建立三级联动用地服务机制。对福州大数据产业项目用地,实行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部门领导联合包干服务,明确规划、耕保、批地相关处(科)具体承办责任,采取实地调研、现场办公、专题研究等多种形式,定期、不定期地协调解决福州大数据项目用地问题,分类指导,有效推进,保障大数据项目用地需求。

 

责任编辑:陈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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