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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贵州将进一步科学规划布局数据中心大力发展大数据应用

【导读】近日,为推进贵州省数据中心绿色化发展,打造中国南方数据中心示范基地,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科学规划布局数据中心大力发展大数据应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要加快贵州省大数据战略行动实施和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各项试验任务深入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信息基础设施支撑保障,推进大数据与三次产业深度融合。

以下附《通知》全文:

贵州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科学规划布局数据中心大力发展大数据应用的通知

黔数据领办〔2017〕31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仁怀市、威宁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6次会议精神,为推进全省数据中心绿色化发展,打造中国南方数据中心示范基地,加快全省大数据战略行动实施和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各项试验任务深入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信息基础设施支撑保障,现就进一步科学规划布局数据中心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学规划布局数据中心建设

(一)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国发〔2016〕73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意见》(黔党发〔2016〕14号)《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工信部规〔2016〕412号)《关于数据中心建设布局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通〔2013〕13号)《贵州省信息基础设施“十三五”专项规划 》(黔经信信产办〔2016〕67号)等有关要求,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统筹规划数据中心建设。

(二)实施现有数据中心节能设计、技术改造,大力提高实际装机利用率,提高运营管理水平,推进数据中心绿色化发展。优化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布局,杜绝数据中心和相关园区盲目建设,避免数据中心建成后空置率过高。

(三)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全省数据中心的规划建设、集约利用和绿色发展。

二、严格数据中心立项程序

(一)完善数据中心项目建设立项程序,各地各有关部门严格把关数据中心项目建设,加强产业政策引导,推动大数据持续健康发展。

(二)未经立项批复的数据中心,不能享受《关于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黔府发〔2014〕5号)等政策,以及地方税收、土地、电价等有关优惠政策。

三、大力推动数据中心应用

(一)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数据中心资源,围绕大数据“政用、民用、商用”,大力推进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政府治理、社会管理的深度融合,加大数据资源招商引进、数据合作开发应用的力度,加强数据中心安全管理,提高数据中心利用水平。

(二)推进大数据与三次产业深度融合,大数据技术、应用和商业模式协同创新发展,促进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积极引导大数据新业态发展。

(三)积极培育省、市、县各层次充分利用数据中心资源的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有关部门要予以重点支持和示范推广。

四、加强政府数据聚集云上贵州平台

(一)根据《省大数据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加快推进政府数据集聚共享开放的通知》(黔数据领〔2015〕2号)精神,全省各级政府部门信息系统要基于“云上贵州”系统平台开展建设和应用,数据统一存储到“云上贵州”系统平台上。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58号)的要求,加强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建设全省一体化数据中心,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

(二)按照《省大数据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关于政府购买云计算服务的通知》(黔数据领〔2015〕3号)要求,不再规划建设以服务政府数据存储和政务应用为目的的数据中心和云计算平台,全省各级政府、各部门通过购买“云上贵州”云计算服务方式,获得数据计算、存储、带宽等资源,提升集约化建设应用水平。凡新建的政府信息化项目,除涉密或国家有特殊要求的信息系统外,均应通过购买“云上贵州”云计算服务方式建设。

贵州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30日

责任编辑:黄玉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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