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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政务数据资源整合提升工作方案》出台

为切实打破“信息孤岛”,加快推动“数字滨州”建设,进一步统筹滨州市政务数据资源,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全打通、全归集、全共享、全对接”,近日,结合滨州市实际,市大数据局印发了《滨州市政务数据资源整合提升工作方案》。

《方案》明确了总体目标,即到2019年底前,依托全市统一的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加快政务大数据汇聚管理,扩充完善人口、法人等基础信息资源库,完成电子证照资源库建设和初步应用。针对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深入开展数据资源交换共享,以应用互联、数据互通支撑政务服务流程再造,让数据跑路替代群众跑腿,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率达到80%以上。

《方案》提出了三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一是加快政务大数据汇聚管理,包括健全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功能、完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加快政务信息系统对接共享、扩展数据资源共享交换范围、促进数据资源共享规范管理和扩大公共数据开放范围六项工作。将与“放管服”改革密切相关的数据资源,包括中央垂直管理的税务、金融等领域可共享的数据资源,以及水、电、气、暖等公共企事业单位数据资源,纳入全市数据资源共享交换范畴,加强对多方资源的统筹管理和应用,不断丰富和完善数据服务手段,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是完善基础信息资源库,包括完善人口基础信息资源库、完善法人单位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全市电子证照库及应用平台和完善空间地理基础信息资源库四项工作。在现有基础上增加归集户籍人口信息、流动人口登记信息、流动人员子女信息、迁入/迁出信息,职工个人社保缴费信息、单位社保缴费信息、社保卡消费信息、失业金领取信息、养老金发放信息,医疗费用结算信息,电子病历信息、健康档案信息,社区服刑人员信息、社区矫正人员信息、刑满释放人员信息、司法鉴定人员信息、公证员信息、人民调解员信息,中小学学籍信息、幼儿园学龄前儿童信息,纳税人基本信息、个人纳税信息,财政供养人员信息,个人银行开户、存款、贷款信息等数据资源。在现有基础上增加归集企业法人公示信息、无形资产信息,设备等资产抵押查封情况,法人单位涉税信息、企业的财务报表信息,企业法人在各银行的开户、存款、贷款信息等数据资源。推进电子证照、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等在政务服务中应用,实现政务服务过程中证照信息一次生成、多方复用、互认共享,支持公众在线应用电子证照办理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以统一的空间坐标为参照,以遥感影像数据、基础地形数据为基础,统一地理信息编码,实现土地、矿产、地质调查、测绘、海洋、林业、水资源等数据高度统一与整合。

三是推动重点领域数据资源共享应用,包括数据支撑“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动“不填表”服务、提升移动政务服务能力和开展数据分析辅助领导决策四项工作。围绕群众和企业重点关注或影响面广的事项,以减少环节、简化材料、缩短时间为目标,深入分析事项办理中需要共享的跨部门数据资源,形成事项按需共享数据清单,并进一步统一数据标准、完善数据接口,利用电子证照库,实现重点领域在业务办理中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材料不需提交、能通过网络核验的材料不需提交、前序流程已收取的材料不需提交。通过数据共享,首先实现办理人社、不动产、公积金登记等领域公共服务事项需要信息(或大部分信息)自动填报。整合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分散的政务服务资源和服务渠道,以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领域为重点,积极推动覆盖范围广、应用频率高的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适应新形势下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开展政务大数据在综合分析、预警预测等领域的示范应用,发挥大数据在辅助政府科学决策中的作用,在经济运行、营商环境等方面实现示范应用。

《方案》还附有《滨州市政务数据资源整合提升工作配档表》,明确了各项工作的内容、具体任务、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据悉,“智慧城市”建设是今年我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十大民生实事之一,要求整合共享各类政务信息资源,完成城市云计算平台一期建设,部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率达到80%,全市业务系统上云率达到90%。从全市来看,发展大数据是我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善营商环境、推动“一次办好”、建设“富强滨州”的迫切需要。《滨州市政务数据资源整合提升工作方案》的出台,将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对于加快“数字滨州”建设、推进我市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记者 刘青博)

责任编辑:李兰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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