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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发布

  日前,吉林省正式发布《吉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对吉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作出重要部署。《意见》提出,到2025年,吉林省大数据产业测算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25%的发展目标,并依此确定了6个方面22项具体任务:

  ——强化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分步实施5G网络建设部署;加快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大数据中心建设;加强物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支持固移融合、宽窄结合的物联网接入能力。

  ——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作用。提升数据要素供给能力,稳步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强化数据要素流通能力,建设长春大数据交易中心,促进与国内其他数据交易场所互联互通,推动和完善多种大数据的交易范式;促进数据要素开发利用,以实际应用需求为导向,促进数据、技术、场景深度融合,更好满足多元化数据需求。

  ——提升大数据产业创新能力。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究,推行“揭榜挂帅”“赛马”等产学研协同攻关模式,提升大数据生成、采集、传输等技术水平;加快大数据产品研发,加快培育形成链条完整、特色突出、安全可靠的大数据产品体系;创新开发融合应用场景,发展安全可信的大数据产品溯源、数据隐私安全、数据完整性验证等应用。

  ——构建稳定高效大数据产业链。发展数据采集产业,鼓励数据采集企业研发不同维度属性的数据采集技术,面向不同行业领域需求,提供多元化的数据采集服务;发展数据服务产业,鼓励企业创新大数据服务模式,开展数据清洗、脱敏、标注、增值服务等多种大数据服务;发展数据存储处理产业,研发分布式文件系统、集群资源调度、流计算、图计算等计算模式;发展数据分析产业,加强在农业、工业、民生、政务等领域的数据应用开发和推广;发展数据安全产业,探索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互联网安全、物联网安全、人工智能安全、车联网安全、卫星互联网安全等新型安全产品。

  ——推进大数据融合赋能。以大数据赋能农业现代化,促进大数据在农业生产规划、投入品采购、作业管理、仓储保鲜、生产加工和线上营销等环节的应用;以大数据促进工业转型升级,深化工业大数据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全流程应用,推进重点优势产业数字化转型;以大数据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深化大数据在民生领域创新应用;以大数据深化政务服务改革,进一步完善“吉林祥云”大数据平台,推动大数据在政务服务、智慧办公、市场监管、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深度应用。

  ——打造繁荣有序的大数据产业生态。构建产业集聚发展生态,建设大数据产业发展园区;健全完善产业标准体系,制定一批特色鲜明、先进适用、操作性强的标准综合体;强化数据安全保障,加强对数据采集、传输、清洗、存储、管理、处理、分析、应用的全过程风险评估,建立健全容灾备份、安全评价、日常巡检等数据安全防护管理和审计制度;加强专业人才培养,用好用足我省人才激励政策,培养和引进一批大数据领域的领军人才和团队。

  具体内容如下:

责任编辑:张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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